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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政仙 我98年秋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0以后,被街道办强制写“保证书”,填写“保证表”。2001年秋被街道强制写“保证书”。2002年初被从外地强制到当地居住,并“保证不到北京”。所有“保证”、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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