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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娟 我98年得法。2004年收粮季节,单位开会,签到时我按照上面要求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纸上签了字。事后总觉得不对劲,通过看明慧文章和师父点化,认识到这是丧失正念、向邪恶妥协的表现。现在声明:我的签字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1/91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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