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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银兰

    我今年64岁。1999年元月得法,得了大法好了病。2002年10月20日被邪恶骗到当地洗脑班一个月,每天强迫我们看天安门自焚录相,回到宿舍写“感想”。因为我不识字,由“帮教”给我写,我不知道写的是什么。晚上610主任来向我问这问那,我心里想:我决不会给你说反对大法的话。就这样一个月的时间给我换了三个帮教。当时我认为,不管帮教写什么,都与我无关。等回到家清醒后,深深感到做错了事,因为邪恶写的诬蔑大法的话都是以我的名义写的。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任何人以我的名义写的、做的损害大法的话和事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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