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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隋强 一九九九年七二O,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我在单位证实法,被人举报,要罚款。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我怕罚款,说“不炼功了”。后来,我妈妈叫我看了《明慧文章》,看到功友的感人故事,我哭了,我悔恨自己,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知道以前做了错事,写的所谓的“保证书”是与旧势力签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与旧势力彻底决裂。走师父安排的路,一切从新开始,做一个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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