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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维善

    我于1998年有幸得法。可是1999年7月20日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乡镇干部到村里逼写“今后不准炼功”的保证书和盖印,我没有坚定下来和它们妥协了,没有达到大法弟子的标准,对不住师父。我今天声明我做的“保证书”和盖印声明作废。从今以后补上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学法炼功,讲真象,发正念,证实法,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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