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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杜景玉

    我是2003年开始学法的,12月份曾被人告发乡、县,并在3号夜间派出所搜查我家,把大法书和炼功的录音机都给拿走。最近乡纪检干部,找我调查审问、强逼迫我写“决心保证书”、说“不学不炼了”,又到村全体党员会上讨论给我党内警告处分,还强逼迫我说“不学了”的话。为此我严肃郑重的声明:我所说的“不学不炼”的话及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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