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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喜芬

    我因做真象资料被恶人举报被抓,在看守所期间,我什么都没说,但当警察让我照相、按手印时,我认为没什么,就配合了他们,后来出来和同修交流时,才认识到那时是配合了邪恶,在此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期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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