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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家忠

    我曾在2000年9月于居委会签过“不准去北京上访、不聚会、不串联”的“保证书”。現在意识到,這些全是旧势力安排的,它限制了大法弟子的行为和自由,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完全是错的,不能承认的。在此声明签“保证书”一事作废。我必須彻底的全盤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重新回到大法中来。遵从师父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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