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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远芳 我在2004年9月26日遭邪恶举报、派出所干警迫害,送到公安局国安大队非法审讯。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及盖了的手印一律作废。还有我自修炼以来,所遭受的非法迫害都不承认,所盖的手印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认真学法,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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