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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毛万秀 从1999年7月20日以后,凡是我所说、所写、被强迫按的手印(其中包括家人代签的字)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统统作废。坚修大法,维护大法,助师正法,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2/91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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