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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美芬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99年9月15日,我被恶警绑架到了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当时因怕心太重,配合了邪恶,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清醒的认识到,非常对不起师父和大法,我要坚决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和迫害。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一定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救度更多的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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