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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增汉、李怌香

    我是96年开始得法修炼的,在修炼中我身心受益。99年7.20江集团疯狂打压法轮功,居委会常到我家叫我写“不炼功保证”,那是我非常有怕心,自己写了“保证”还把老伴的名字也写上了。当时老伴非常不高兴。现在回想起来真对不起慈悲的师父,在此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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