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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秀荣 我自从一九九七年修炼大法以来,身体一直很好,懂得了真善忍。九九年七月法轮功受到迫害,大约2000年3月份,警察把我找到派出所,在他们的逼迫下,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回来后觉得非常后悔,所以一直坚持修炼。我现在决心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师父走到底,我声明以前在派出所所签的字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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