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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振明

    由于我学法不深,也不知道不要配合旧势力,在7.20的那一段时间,片警来我家问我,你还炼不炼功,我说了,也签了字,心想说“不炼了”可以在家偷着炼。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所签的字,口头的“保证”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提高心性,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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