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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春艳 我以前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所说、所写和别人代写的违背法轮大法的话,彻底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从新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以前我为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20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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