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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吴旭姝

    1999年7月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進行无理非法镇压,我進京以自己修炼后身心受益的事实向有关部门反映,证实大法。单位有关领导十分惊恐,停止我的工作,给我们办洗脑班,强迫我们发言放弃修炼。同年底前,因工作没人代替也就没想進京,看到在“包保责任书”上有“年底前不進京上访的字样”符合自己的人心,因此签了字,说了、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2000年2月我再次進京上访,被当地公安分局无理绑架并要求提供个人简历。当时,我由于错误认识又配合了邪恶。2000年4月家人在公安分局和单位的压力下,把我软禁在母亲家两个多月,为了争取早日回到自己的修炼环境,向父母写了“几点保证”,事后十分后悔。经过不断学法,对以上几次做错的事有了正确的认识,一直痛悔不已。现在我悟到:一切不正的文字都留下记载,都是给邪恶提供生存依赖的条件,师父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我走师父安排的路。特此严正声明:过去一切不正的文字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彻底清除一切不正确因素,不给邪恶一丝可乘之机進行干扰破坏,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正今后的正法修炼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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