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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林兆霞

    我今年40岁。99年学法,受益非浅,身心得到了净化。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我对国家不实的报道,抱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去了北京信访办,信访办接待了我。可我上访后却被扣押了,后被当地公安部门非法扣押。由于我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1年。在劳教所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被强迫从事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在劳教1年期满后,由于我坚持修炼法轮功又将我无理加期1年。在加期1年后,邪恶的610人员并没有放过我,他们把我带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还问说“我要大法还是要孩子”,我说“两个我都要,你们没理由让我选择,这是我应有的权力!”他们又非法关押了我一个月,后又判我3年劳教。他们还造谣说我不要家庭和孩子,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在5年的劳教期内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在2003年4月他们把我单独关押,监室里面阴暗潮湿,寒冷刺骨。他们不让我睡觉和大小便;经过几天的痛苦折磨,我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写了所谓的“悔过书”。经过几个月的痛苦抉择我决定声明“悔过书”作废。我决定重新走入正法中来,坚定的走修炼的道路,铲除邪恶、救度众生、讲清真象,让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天下善良的人们获得新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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