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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秀莲

    在99年7.20江××流氓集团疯狂非法镇压法轮功和迫害大法弟子时,我单位对我24小时看着。街道、派出所又到我家逼着写“保证书、悔过书”,交大法书。由于学法不深,用了人的观点,就想糊弄一下,迎合了邪恶的要求。2000年2月,我们给中央人大写了一份有关法轮功的提案,我们搞了一次签名,因被人告密,我被公安局抓到了拘留所,走时也逼着写什么“书”,当时我说不会写,在别人写的上面写了个名就算了。虽然我从没间断学法、炼功、做大法的事,但是和同修讲起修炼路上的事时,心里感到万分羞愧,无地自容。总觉得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这确实是修炼路上的一个污点。因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一切和对法、对师父的不敬之词全部彻底作废。坚决彻底与旧势力、旧观念决裂。放下人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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