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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桂美

    我今年49岁,1997年幸得大法,得法后,严格要求自己,谨遵师父的教诲,按“真、善、忍”做人。99年江氏集团非法迫害大法后,我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向世人讲清真象,揭穿以江××为首的诬陷法轮大法的邪恶烂鬼的谎言,被非法劳教二年。在邪恶的迫害中,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加上有怕心,导致邪悟,违心的写了罪恶的“三书”,从而没能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不应该做的事。获得自由后,有幸能拜读师尊的讲法,幡然醒悟。但由于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干扰,迟迟未能写严正声明,是慈悲伟大的师父一再给我重新爬起来的机会。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被迫害中,所有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和文字全部作废。重新走上修炼的道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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