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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程绍兰、宫玉珍

    由于学法不深,怕心重,三年前,我和大嫂出去贴《法轮大法好》,回家的路上,被非法抓捕到当地派出所,后被送到党校强行洗脑。在高压下,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当看了师父的新经文《也棒喝》,我们悔恨万分,痛恨自己,对不起慈悲苦度我们的师父和大法。现在,我们严正声明:在党校洗脑班所写的“悔过书”一律作废。我们要走师父安排的路,以法为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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