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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郎贤国

    我被劳教所非法迫害时,由于法学得不够扎实,对大法的坚定还没有做到心如磐石,在高压下,于2002年10月2日写下了不符合大法的所谓“三书”,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使我悔恨交加,痛不欲生,现特此声明,以往在劳教所里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努力学法,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跟上正法的進程,坚定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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