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春华

    由于法理不清,于1999年7.21被邪恶的谎言欺骗(警察给一张空白纸让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回家炼去),当时认为只要让炼签就签。直到前几天师父的一句话多次在我脑海中出现:“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我想了很久恍然大悟。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写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