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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粉兰

    我是98年有幸得到了大法。修炼前身体不好,经常头痛、血压高。学法后身体健康。自从99年7月20日后,由于江××迫害。当地派出所经常来家抄家。由于学法不深,在高压下,写过“不炼功保证”。我孙女代笔写过。通过学法后认识到那样是不对的。现在声明写过的“保证书”作废。从新走入大法修炼中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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