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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秀英、高继兰

    我于1996年修炼法轮大法。因为我学法不深,在99年邪恶的迫害中,违心的顺从了邪恶,在乡派出所按了黑手印,现在声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事统统作废。今后我要坚定正念,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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