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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廷秀 我96年得法,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说出、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放弃了修炼。今天严正声明:那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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