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文珍

    我于1997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身心得到很大变化。1999年7.20后,在江氏集团高压迫害和企业党、政的压力下,我将法轮功有关书籍、炼功带、讲法带交给了单位,并写了“认识”、“保证不再修炼法轮功”。但是,由于宇宙法理真、善、忍,做好人的标准又促使我从新走上修炼道路。2002年9月我被企业党委强行送往610举办的强化洗脑班進行洗脑。7天的强化洗脑又使自己接受了邪悟,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又写了“彻底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通过两年的学法、反思,自己认识到两次言行都是错误的,特在明慧网严正声明:在各种压力和强化洗脑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且在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5/91490.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