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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毕金丽

    我是95年末得法的,由于在前几年学法不深,没有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在7.20以后,街道居民委的人到家里调查时,主动说“不炼了”,并在怕心的作用下,把以前的经文都烧了。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给法造成了损失。现在我特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精進实修,救度众生,不辱使命,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5/9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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