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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翠兰 我是在1998年有幸得大法。我们同修在一起学法炼功,勇猛精進,形势一片大好。但却在1999年7月20日的大气候下,邪恶把我们村的大法弟子召集在大队部,在邪恶的逼迫下,我签了所谓的“保证书”。我学法不深,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错事,弟子后悔莫及。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彻底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5/914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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