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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林亚玉

    99年7.20,单位强迫交大法书籍时,因怕抄家被迫交出四本书,而后约一个星期左右,单位又强迫我子女要签字(表格式)“保证不炼功、不去参加集体活动”,自己也默认了签字。虽然邪恶压迫,但并没有间断学法和炼功。几年来也不把此事放在心里,今细想起来这就是承认了邪恶的安排,是错的,不符合大法的所为,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5/9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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