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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志华

    我于1996年11月有幸喜得大法。通过修炼学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就是通过修炼返本归真。1999年“7﹒20”以后,遭邪恶非法绑架至看守所、拘留所迫害,被迫写了“保证书”。今天我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之下,所写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提高心性,放下人心,按照师父的教诲,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5/9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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