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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会萍

    我于99年3月24日正式修炼法轮大法,我坚信大法、坚信师父。由于邪恶的出现,一些人动摇了,我被别人说出后,于2001年2月2日正月初十晚被抓。这期间警察用许多手段给我洗脑,我没有动摇信念。一次看守所里因大法弟子传看手写经文,被犯人报告,经文被恶警抢走,并将同修拉出去毒打。当时我只有一念,不能使同修遭毒打,勇敢的高喊“不许打人”。由于邪恶没从我口里得到它们想要的,它们恼羞成怒,重判我劳教三年。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每天放“天安门自焚事件”强化洗脑,理智不清的写了“三书”,背叛了师父、背叛了大法,给大法造成损失,给自己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是慈悲伟大的师父,给了迷失方向走错路的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在师父的佛恩浩荡下,在同修的帮助下,我终于清醒了,从新踏上修炼正道。在此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期间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及材料全部作废。坚决与邪恶的旧势力决裂,按师父的要求用正念正行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感谢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定珍惜这万古机缘,在证实法的路上奋勇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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