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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新义

    我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所有说过、写过不符合“真、善、忍”宇宙大法的一切言论全部作废。特别是当地派出所逼迫我写的“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宣布全部作废。这是我当时没有正念正行,还有人的根本执著没有放弃,顺从了邪恶,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对不起慈悲的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正法的最后时候,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当好师父的弟子,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肩负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伟大历史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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