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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忠国 我于1996年喜得大法,受益无穷,多病痊愈。在1999年7月24日上北京证实大法,被市610伙同镇派出所不法之徒抓進拘留所强制洗脑,被迫写了“不修大法”的“三书”和“保证书”,说了、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现特此声明全部作废。并决心在今后的助师正法、救度世人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赋予弟子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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