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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邱永殷、潘友香、邱栋、邱国良 在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在派出所和单位领导的逼迫下,由于我们学法不深,应和了邪恶的要求,违心的在所谓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名,在此我们严正声明:我们当时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彻底作废。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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