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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发芝 99年因走出来正法,曾被恶警非法送看守所刑事拘留。2002年,恶警几次干扰,自己产生了怕心,交了“不修炼”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邪恶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和干扰都不应该承认,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在压力下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统统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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