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桂香 我2000年10月至2001年6月期间,在教养院及派出所所写的“三书”全部作废。由于自己心性不高,加上干警的逼迫,使我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做了许多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我要坚定学法、讲真象、立功赎罪。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