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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小云

    自1999年7.20邪恶破坏大法后,因我对法不坚定,有怕心,做了一些违心的事情,对不起师父和大法,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不炼”的保证,甚至还代别人写。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的、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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