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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忠勤 2001年派出所民警到我家,逼我签字,我没同意。在民警的逼迫下,我亲人给签了字。今我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志不移,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一名名副其实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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