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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晓杰

    我于99年秋進京上访,回家后受到当地公安局和劳教所等邪恶之徒的威逼、利诱,没有把握好心性,写了“不修炼”的证明。现在特别声明当时所写的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直到功成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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