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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彩卿 我98年得法,由于学法不深,2002年2月在单位邪恶压力下,写了“不炼功保证”,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特此声明作废。我坚信师尊,坚信大法,为救度众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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