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丽华 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两月有余,放出时,在威逼下,违心的说了“不炼功”的话,并签了字。现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精進实修,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