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万江、王桂香 自2004年9月至10月之间,邪恶多次去找我俩签字,未果。2004年10月9日当天,邪恶又到家中抓捕我们。但是在师父的保护下,我们成功摆脱邪恶,离家出走近20天。之后,邪恶多次到家中寻找我们的下落,但未得逞。最后在邪恶的恐吓之下,家中人替我们签了字。在此严正声明,所有签字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59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