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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砚芬 我今年54岁,于97年秋得法。99年7月20日大法和大法弟子受江氏邪恶集团迫害。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造成被迫交大法书,烧了三本师父讲法。今天声明过去所说、所做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5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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