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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义 我在公安民警的欺骗谎言中,把《转法轮》交给警方。在它们的强迫下,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我全部不承认,为此提出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到真正的坚修法轮大法,直至功成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5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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