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刘克兰

    我在2000年12月去北京正法,被北京的恶警非法抓捕并拘留。后被送回当地拘留了十天,放出来时派出所的人写了一份“保证书”,让我按了手印,当时就想反正不是我写的无所谓。现在我悟到不对,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59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