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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艳秋 我于1999年得法,99年年底,因坚定修炼大法而遭到非法迫害。我宣布我家人代写的所有违背大法的东西和我本人所有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5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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