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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尤孙法

    2001年元旦天安门前的正法之举后,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的监狱中。由于放不下的怕心及其他人的因素,当时违心写下了“悔过书”,自此,三年之内又回到了常人的状态。最后(今年4月)是在自己对自己在三年中所做的事自我反思,渐渐的法的力量在起作用,我不知不觉中用法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之后,在网上我得到大法弟子发的地址信息,我又开始了学法!(表面上看是自己慢慢的悟回来的,不过我想在深层次是师尊给的一次机会)我在此郑重声明:我在监狱里所写的“悔过书”作废!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名正法修炼的大法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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