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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付喜英

    发生在1999年7月23日上午8:00的一件事情,是我一生中最追悔莫及、最难忘的事情。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它的严重性,将给我的修炼造成可能无法挽回、痛恨终生的结果。在一半怕心和用人不以为然应付了事的蒙混过关的心态下,向公安局签了一份“保证不炼功”的所谓“保证书”。因为他们说:不写即刻拘留。无形中给当地人民也许还会延伸到更多的人对大法的正确认识造成了误导或加重了不良影响,实际上违背了“真善忍”中的“真”。在此,特严正声明,那份假“保证”作废!今后在师父给安排的修炼道路上一走到底,严格修好自己,完全同化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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