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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吴纹

    我是96年初得法的,修炼后身心健康、家庭和睦。99年7.20以后,街道和单位经常打电话或去家里骚扰,要求交大法书,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等,被我拒绝后,于2000年7月,街道和单位联合施加压力,不写“保证”就送洗脑班洗脑,我只好离家出走。由于找不到我,在压力下,我丈夫(不修炼)替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虽然不是我写的,但我事后也并没有去否定,这就是向邪恶的妥协和屈服,不符合大法弟子的心性标准,在此声明作废。同时也声明自己以前所说过,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今后要按照师尊的要求,加倍努力精進实修,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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