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忠霞
过去,由于我对大法修炼的严肃性认识不够。所以在磨难中,我采用了常人那种自私圆滑的方式玩文字游戏,错误地写下了“不去上访;不聚集;不串联”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一个大法真修弟子的行为标准,同时也等于自我放弃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此类“保证”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2/1203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